金曲獎昨天公布「最佳台語男歌手」 - 蘇明淵,《善良的歹人》
這首歌讓我很有共鳴。在30-40歲這段時間,年輕人為了打拼,往往拚到失去家庭生活,失去跟小孩相處的時間,甚至,失去另一半。
對於我們這一代,以及下一代的環境,就是一個生活不易的年代。年輕人生育意願降低,能夠給予老一輩的陪伴減少;大家光為了生活,就忙碌不已。
這個年代,說要「發大財」,有點遙不可及;大家希望的,只是「好好生活」。
🏡一個城市的幸福指標,應該是,社會福利的滿足程度。
但是,由於國家財政緊縮,近年台灣整體的社福預算,不增反減,時常聽聞有社工,被社福機構要求薪水強制回捐的事情發生;
在我當議員的第一年,便多次協助社工回捐質詢,要求市府把關,讓社福機構把屬於社工的權利,還給社工。
不過,當事件一再發生,我發現,如果沒有看到社福機構要求回捐的背後原因,只是一直處理個案。那麼,個案將會一再出現。
❓因此,上個月我跟同仁著手研究,到底社福機構的營運,出現什麼問題?
我們以電訪、以及邀請社福機構的主管、督導及第一線人員,到服務處來聊聊,才發現,政府以補助之名,委託社福機構辦理社福業務,但卻 #完全沒有合理的利潤空間,導致社福機構在經營上,必須依賴募款;如果募款不足 (經濟不景氣,對募款影響很大),經營就會遇到問題。
比方說,一件社福補助案或是委託案,中間的專案管理費用偏低。
如果是一般的政府標案,行政管理費會抓5%左右;可是政府給予社福機構的,只有3%;原因是: #政府認為這是補助 給社福機構,不應該有太多額外支出。
‼問題是,社福機構就跟企業一樣,都有機構營運本身需要負擔的成本,如果政府給予的經費未考量營運成本,再加上承接政府計畫補助 / 委託,經費的核銷上有種種限制,彈性的運用空間縮減。
例如:偏鄉服務的交通費,卻以 #公車票價 計價 (誰坐公車去偏鄉服務?);社福活動費用並未完全補助;衛生福利部調高計畫內社工的薪資,但卻沒有補助機構對應增加的勞保 / 勞退費用;若計畫結束沒有延續,專案社工資遣費要機構自行想辦法 …
這些,都會造成社福機構在運作上的挑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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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,政府的角度是:這些都是”補助”原本社福機構要做的事😢。問題是:如果社福機構撐不下去了呢?政府有資源自己來做這些社福工作嗎?
答案很明顯是:政府沒有人力來做。
那麼,給予社福機構一個合理的營運利潤,並且提供經費使用上的彈性,就是建構一個好的社福系統(包含未來急迫需要的長照服務),所必須。
所以,在上週二,市府到市議會報告2021年預算歲入歲出時,我就特別再跟陳其邁市長強調:市民所希望的,是「#好生活」;社會福利系統的健全,就是好生活的根本。
市長也同意,並且允諾,會跟社會局長討論研議,怎麼健全社福機構發展,並且杜絕社工回捐事件的發生。
在即將展開的新會期,我會持續監督這件事。
#困難的事我的事